首页 > 行业动态 > 劳动判例

员工冲突中被动防御也被开除,公司未调查径直解除判赔23万:解除权不能“一刀切”

一场工资口角引发的“双开”

员工冲突违法解除案件近年来并不少见,但浙江余姚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给用人单位提了个醒:哪怕工作场所里真的发生了肢体冲突,企业也不能不经调查就“一锅端”地解除劳动合同。两名职工因工资问题发生口角并演变为肢体冲突,公司随后以“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为由将双方一并辞退,结果其中一名主张“被动防御”的员工把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万余元。

冲突的来龙去脉

事情要追溯到2025年5月。宁波某公司职工杨某与劳某因工资问题产生争执,劳某前往杨某办公室辱骂,双方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同事王某在劝架过程中不慎手指骨折。事后,公司在履行告知工会程序后,向杨某、劳某分别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写明二人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造成第三方受伤、严重影响生产工作,违反了公司《职工奖惩管理办法》。

杨某不服,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驳回其请求。他继而向法院起诉,主张冲突系劳某主动挑起,自己仅被动防御,过错轻微,远未达到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公司径直开除属于违法解除

法院为何判公司败诉

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理后指出,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与同事发生冲突,用人单位在行使解除权前,应当对冲突事实进行必要调查——包括冲突发生的原因、双方过错程度(谁先动手)、冲突的严重程度(是否造成伤害及伤情轻重),并依据调查结果秉持善意、遵循过罚相当原则,作出与行为相匹配的处理。

本案中,现有证据显示冲突由劳某因工资问题与杨某争执引发,并非杨某主动挑起。由于事发地点无监控,细节难以完全还原,但劝架人王某曾表示先骂人、先动手的均是劳某,杨某并未主动挑事,仅存在拉扯,且在冲突中处于弱势。此前王某诉杨某、劳某健康权纠纷的民事判决,也明确认定系劳某先动手。公司未区分原因与过错,直接对二人作出同样的解除处理,缺乏合理性,构成员工冲突违法解除情境下的违法解除。

HR要守住的三条红线

第一,调查先行。发生违纪事件后,企业应先固定证据、听取双方陈述、必要时调取监控或证人证言,再作出处理决定,切忌“先开除、后补理由”。第二,过罚相当。制度可以规定“打架斗殴可解除”,但适用时要看具体情节与过错程度,对被动方与主动方应当区别对待。第三,程序留痕。解除前告知工会、送达书面通知、保留调查笔录,都是后续应诉的关键证据。

这起案件再次说明,员工冲突违法解除的风险点往往不在“能不能解除”,而在“有没有查清楚、有没有罚当其过”。用人单位把解除权当“一刀切”工具,最终买单的只能是自己。

来源:江西政法(余姚市人民法院案例) 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86780375342842374

查看官方原文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讯、判例解读仅供 HR 学习参考,不属于法律意见,实际用工请以官方法条为准或咨询专业律师。本页内容由 HR校招助手 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媒体所有,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延伸阅读 · 更多劳动判例

查看全部劳动判例 →

相关关键词

员工冲突违法解除过罚相当原则被动防御开除赔偿企业调查义务违法解除赔偿金

← 返回行业动态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