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 劳动判例

员工拒绝“抄300页考核制度”式脱岗培训被辞退,广州法院两审认定违法解除,公司判赔8.7万余元

培训是企业管理员工的常见手段,但把培训变成“抄写300页制度”的惩罚,再以员工拒绝参加为由辞退,会得到怎样的裁判结果?广州一名销售员工给出了答案——她拒绝参加公司安排的外地“脱岗培训”后被认定旷工开除,历经仲裁、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令支付赔偿金8.7万余元及差旅费差额1700余元。这个案例为HR敲响了警钟:用工管理权再大,也不能越过合法、合理的边界。

一、案情回顾:考核不达标,被安排“抄制度”式脱岗培训

杨某自2021年11月起入职深圳市丰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销售岗位,工作地点一直在广州市越秀区,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至2026年10月31日。2025年8月,公司以杨某工作未达考核要求为由,要求她到深圳参加为期5天的脱岗培训,且不提供住宿费用。培训期间,杨某每天需自行观看3至4小时网课,剩余时间被要求每天抄写5遍60页的考核制度——每天约300页,并额外撰写1000字书面总结。杨某认为这种培训实为变相惩罚,且公司并未安排广州公司其他员工参加类似培训。

二、再次安排培训遭拒,员工被以严重违纪解除

第一期培训结束后,公司以杨某培训考试得分未达标为由,通知她8月11日至15日继续到深圳参加第二期培训。杨某未按要求前往,但仍回到原岗位正常打卡上下班。随后,公司向杨某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解除理由为“多次拒绝公司及领导安排,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杨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一次性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8.7万余元,双方均不服,先后诉至法院。

三、法院裁判:机械性重复抄写有变相惩罚之嫌,旷工理据不足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法官指出,用人单位行使用工管理权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公司以考核不达标为由安排培训,初衷虽符合企业管理逻辑,但具体执行明显失当——要求员工异地脱岗、自担住宿成本,培训内容以机械性重复抄写为主,有变相惩罚之嫌。员工拒绝参加此类不合理培训并坚持正常出勤,不构成旷工。最终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8.7万余元及差旅费差额1700余元。

四、给HR的合规启示

一是培训安排要合理。考核不达标可以安排培训提升,但培训内容、地点、费用负担应体现必要性,机械抄写、异地自费脱岗这类安排容易被认定变相惩罚,反而给公司埋下违法解除的风险。二是解除要有确凿依据。以旷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制度依据明确,员工拒绝不合理安排不等于违纪。三是程序要经得起审查。解除前应履行催告、协商等程序,避免说辞反复。说到底,管理讲规则更讲分寸,尊重员工合法权益,才是企业降低劳动争议成本的根本之道。

来源:杭州日报(转自广州日报) 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72640448434881059

查看官方原文 →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资讯、判例解读仅供 HR 学习参考,不属于法律意见,实际用工请以官方法条为准或咨询专业律师。本页内容由 HR校招助手 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媒体所有,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延伸阅读 · 更多劳动判例

查看全部劳动判例 →

相关关键词

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经济补偿金判例违法解除竞业限制劳动仲裁案例

← 返回行业动态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