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进入立法快车道
9月16日,新华社推出“中国经济圆桌会”全媒体访谈,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黄昆表示,保障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应多方发力,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正在制定中。这意味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知情权与参与权等基本权益,将有望通过专门规章进一步夯实制度底座。
黄昆指出,针对新兴领域,需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平台企业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健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监管,并支持工会建会入会。在监管层面,要守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等基本权益,完善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监管制度。
算法治理与职业伤害保障是两大抓手
在算法监管上,专家建议推动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与集体协商的路径,让派单、定价、奖惩、抽成等规则更透明、更有保护性等。职业伤害保障方面,应推进广覆盖,研究扩大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与分担缴费可行性,目前已有17个省份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超2500万人参保。
对用工企业来说,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办法的制定释放明确信号:平台用工不能再以“算法黑箱”规避劳动基准责任。无论是直接雇佣还是灵活用工,HR都应提前梳理用工关系、报酬支付与安全保障,避免在办法落地后被动补课。
来源:新华网(中国经济圆桌会) 原文链接:https://www.news.cn/fortune/20260916/2c93c970afee479f93bea27ae2469ce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