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高温季里的劳动者权益红线
进入九月,暑热未退,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再次成为企业用工合规的必答题。近日,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提示,依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6〕20号),对用人单位在高温季的工时安排、津贴发放与劳动保护作出明确规范。对HR而言,高温津贴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而是有法可依、有标可循的法定待遇。
高温津贴怎么发才合规
根据提示,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制度,及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且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换言之,钱就是钱,实物不能冲抵津贴。
在工时管理上,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室外露天作业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露天作业;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户外连续工作时间。同时,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因高温缩短工时或停工休息的,不得扣减劳动者工资待遇。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被纳入保护
值得HR关注的是,本次提示专门对高温天气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作出规定。平台企业应对高温天气接单的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即时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配齐高温防护用品,适时监测身体状况,并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缩短连续工作时长、增加工间休息等措施。文件还提倡平台企业建立补贴制度,为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增发高温补贴。
此外,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保险待遇。对企业来说,高温季既要算好防暑降温的“成本账”,更要守住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合规账”——一套完整的防暑降温方案、清晰的津贴发放记录,正是应对检查与争议的最有力证据。
来源: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s://www.ljxq.gov.cn/bm/qrlsbj/zwxx/dt/202609/t20260909_16054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