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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带薪休假新政:连续工作满12个月平等享受年假,鼓励试行周五下午弹性离岗

日前,河南出台带薪休假新政,对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提出明确要求,把假期权益从纸面进一步推向应休尽休的刚性落实,对HR的假期管理有直接的合规参考价值。

政策要点

新政核心包括三方面:

范围全覆盖: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

领导带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弹性作息: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优化夏季作息,试行周五下午弹性离岗,构建“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的短途度假模式,并配套监督与文旅消费激励举措。

对用工管理的影响

这项新政把带薪年休假从纸面权利进一步推向应休尽休的刚性落实,对HR的假期管理提出更细致的要求。

一方面,假期权益不再因用工形式打折。编制内、合同制、劳务派遣、临时用工被一视同仁,意味着企业在排班、离职结算、年休假工资折算等环节,都要按统一标准执行,避免因身份差异引发争议。

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带头休假释放出明确导向,也倒逼企业优化排班与工作量分配,防止不敢休、休不了的隐性加班文化。对生产型、服务型企业而言,如何在保证运转的前提下落实弹性离岗,需要提前设计轮休与补位方案。

HR落地建议

摸清假期存量:先对全员未休年假天数做一次盘点,区分因个人原因书面放弃与单位未安排两种情形,前者可不支付补偿,后者未安排休假需依法支付300%工资报酬。

优化排班制度:对有条件试行周五弹性离岗的岗位,可将年假与周末拼接,形成制度化短假安排,并配套请假审批流程。

做好合规台账:保留年休假安排通知、员工确认记录、放弃休假书面声明等材料,既是落实新政的凭证,也是防范劳动争议的证据。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原文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7071013983751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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