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览:企业年金账户实现“随身携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人社厅函〔2026〕89号),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办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并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这意味着,流动就业人员换工作后,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钱不再“悬在半空”。
哪些钱可以跟着人走
规程明确,职工的个人缴费、已归属个人的单位缴费、已转入的职业年金以及相应投资收益,均可随账户一并转移。对于企业缴费部分,归属规则可由企业与职工约定:既可以约定自始归属,也可以约定随工作年限逐步归属,完全归属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HR在员工入职或离职时,需要依据企业年金方案中的约定条款,向员工讲清楚“单位缴的那部分到底能带走多少”。
四种就业场景下的归集办法
规程针对不同就业形态给出了细致的处理路径:一是职工入职新单位且新单位有年金的,可选择新单位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作为归集账户直接转入;二是新单位没有建立年金计划的,可区分有无集合计划保留账户,选择保留账户归集,暂时无法归集的待达到领取条件时再办理;三是职工名下多个零散账户的,可自主合并;四是退休人员正在领取年金的,可申请将其他账户资金归集至领取账户合并计发待遇。全流程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渠道发起,受托机构在平台内完成表单收发、信息核验、资金划转与台账匹配,设置刚性办理时限,全程进度可查。
转移办理的时限要求
从经办流程看,现受托人收到职工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新就业单位,并通过信息平台向原受托人发送转移接续联系表;原受托人收到联系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的归属比例确认与金额划转,按“一人一笔”原则划转资金并反馈信息表。刚性的时限约束,有助于改变以往转移流程繁琐、周期冗长的痛点。
规模数据:第二支柱正在扩容
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全国已有18.6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389万人,积累基金4.28万亿元。随着转移通道打通,中小企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加入年金的顾虑将明显减少,专家认为这标志着企业年金制度正从“单位管理导向”向“个人权益导向”转变,从“制度建立导向”向“长期资产积累导向”转变。
HR操作提示
对HR而言,新规落地后有三件事值得提前准备:一是更新员工手册与入职材料中的年金条款说明,让新员工入职时就能看懂归属与转移规则;二是与受托机构确认本企业年金方案的归属约定,避免在离职结算时与员工产生口径分歧;三是关注2027年1月1日系统全面上线后的首个转移高峰期,提前梳理流程、控制答疑与表单处理节奏。在人才流动日趋频繁的当下,一套“不丢、易转、可查”的年金安排,正成为企业留才的隐形加分项。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shbx_4216/ylbx/202607/t20260724_58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