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把学生组织起来送进企业、实习报酬过一遍公司账户再转发给学生,这条路走不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等八部门,2021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六项写明,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第十八条规定实习报酬应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学生,不得经过第三方转发。做劳务公司校企合作的人,先看清自己站在哪一侧。
堵在哪:协议签不了,钱不能过手
第一条是签约主体。 职业学校实习的三方协议,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普通本科同样,《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 号)第 7 条写明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第 11 条要求严格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三方里没有第四方,劳务公司签不了这个字。
第二条是资金流。 第十八条要求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支付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1 个月,不得经过第三方转发。这一句否掉了企业打给公司、扣完服务费再转发的做法。
第三条是收费。 第二十条列了六类禁收: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另外不得扣押学生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普通本科这条线在教高函〔2019〕12 号第 10 条,口径是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
三条叠在一起,中介型的组织、派送、抽成模式没有合规空间。
剩下的三条路:把身份换掉,业务还在
第一条,劳务派遣。 派遣对象是劳动者,不是在校实习生。把工人派到用工企业,走派遣的用工口径,这条业务本身合规。但它和把学生送进厂实习是两件事,当事人一旦是实习生,就落回第十六条第六项的禁区。
第二条,招聘服务。 受企业委托做招聘执行:发布岗位、组织面试、跟进入职,学生与用工企业直接签约。关键在服务费向企业收、不向学生收,钱不过学生的手。
第三条,企业侧的执行支持。 由企业自己与学校签校企合作协议、签三方实习协议,公司只做落地执行:接站、住宿、岗前培训、考勤汇总、突发事件联络。协议主体仍是企业和学校,报酬由企业直接发给学生。
共同点:收企业的钱,不碰学生报酬,不向学生收费。这三条身份,也是劳务公司校企合作里唯一站得住的三种位置。找学校之前先用本站院校库筛一遍,3063 所院校里开对口专业的名单和生源规模都能查([全国院校与双选会数据](https://www.xiaozhaozhushou.net/seo/data.html))。
劳务公司校企合作,学校还会看两件事
学校审核还卡两项材料。按教高函〔2019〕12 号第 8 条,高校确定实习单位前须实地考察,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未按规定签订的不得安排实习。学校要看的是实习单位的合作协议,不是服务商的框架协议。另一项是保险,第 10 条要求实习前高校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职业学校这条线,学校与实习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谈合作前先备好投保凭证。
边界:这三条不是万能的
第一条,身份不能混用。同一批人今天按派遣工签、明天按实习生算,一旦出事,监管和仲裁看的是实际用工状态。
第二条,职业学校实习还有比例和岗位限制:岗位实习学生不超过在岗职工总数 10%,具体岗位不超过同类岗位 20%;不得安排一年级在校学生岗位实习,不得安排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这些约束落在实习单位身上,做执行支持也避不开。
收口:先自查三个问题
一是服务费是不是只向企业收;二是三方协议上有没有你的名字;三是有没有以培训、服装、押金的名义向学生收过费。有一个答不利索,先改模式再谈学校。
来源:《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部等八部门,2021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对照教育部官网 2022 年 1 月 24 日报道核对;《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 号)第 7、8、10、11 条(采集日期2026-11-04) 原文链接:https://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201/t20220124_596031.html